监管规范人身险产品设计 明确现金价值返本时间要求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关注次数:1【字体:大 中 小】

近期,金融监管部门向人身险公司发布《关于开展"快返型"产品排查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保渠道销售的"交3保6"类产品(交费期间3年、保险期间6年的普通型、分红型两全保险等)提出规范要求,进一步防范"长险短做"风险,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各公司原则上不得新报备第3个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超过已交保费的产品;对已报备的存量产品,存在类似情况的应主动调整。同时,《通知》要求各公司严格落实"报行合一"相关要求,强化产品费用率、发生率、退保率、投资收益率等精算假设的真实性管理,充分测算利率双向波动情景下的现金流压力,摒弃规模导向,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转变。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排查整改是"报行合一"监管从费用端向产品设计端的延伸。自2023年8月银保渠道"报行合一"推行以来,监管持续要求实际销售的手续费支付标准与报备标准完全一致,遏制行业恶性竞争;2025年11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费用分摊指引》,进一步细化落实规则。本次《通知》首次对现金价值返本时间作出明确限制,监管颗粒度从费用真实性进一步覆盖至产品设计合理性,有助于防止产品设计层面出现流动性错配,推动人身险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标签:生命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