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如何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细则落地:需符合七项条件,养老险公司享有豁免规定
时间:2022年12月06日 来源: 关注次数:61【字体:大 中 小】
继公募基金、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之后,保险公司如何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细则也正式落地,个人养老金制度加速落地。
蓝鲸保险获悉,近日,银保监会向业内下发了《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险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七项条件以及具体产品等要求。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新规增加了一条“最近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的要求,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更为严格;但对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放松了要求,业内认为,此举有利于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整体来看,监管部门将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的“门槛”设置较高,从严准入。
险企入局个人养老金“蓝海”面临七大“门槛”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应当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要求,提供简明易懂、安全稳健、长期保值增值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客户权益保护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
从硬性要求来看,符合以下七项条件的保险公司方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一是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二是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三是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四是最近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五是最近3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六是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实现系统连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和交互;七是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比此前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最近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为新增条件。根据东吴证券(601555)此前的测算,预计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不足30家,主体数量相对有限。
需关注的是,养老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豁免第一条关于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的规定。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有利于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
光大证券分析师王一峰表示,放松对养老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要求,有助于促进更多专业养老险公司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回归养老主业并参与到个人养老金业务当中。
此外,保险公司应当在自营网络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为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建立专区,提供业务咨询、权益查询、信息披露、消费投诉、教育宣传等服务。其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个人权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费情况、现金价值,以及相关保险责任等。
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银保监会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度个人养老金业务经营报告,包括经营情况、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批或备案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
产品含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5年
《通知》还划定了哪些保险产品可归属于个人养老金产品之中。
新规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保险期间不短于5年;保险责任限于生存保险金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死亡、全残、达到失能或护理状态;能够提供趸交、期交或不定期交费等方式满足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交费要求;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不过,保险公司申请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批或备案的,除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对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以及最近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情况的说明;二是最近3年受到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三是与银保行业平台对接情况的说明;四是对本公司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使用情况的说明。
存量产品也可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畴。《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申请变更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批或备案的方式,将现有保险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对于已经审批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当向银保监会报送上述说明材料,无须另行申请变更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批。按照规定通过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批或备案的产品,可纳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银保行业平台应当定期公布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
业内普遍认为,从个人养老金产品要求来看,与保险公司现有产品差别较小,机构可快速完成产品开发及上线。
蓝鲸保险了解到,保险公司已在陆续做准备,个人养老金业务布局提速。比如,中国人寿(601628)11月11日在其“寿险APP”正式上线个人养老金业务专区,个人养老金业务专区首期提供个人养老金知识普及、问卷调查、信息披露等功能,公司也准备了多款个人养老金产品。
国民养老保险此前表示,在产品方面,公司加速产品开发,丰富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全力开展个人养老金产品准备工作。
平安养老保险也在积极筹备个人养老金产品设计和系统开发工作,发展多样化养老金融产品,推动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供给。
头部险企将更具市场优势,产品创设为核心竞争力
养老金融领域是金融行业把握二次增长曲线的重要机遇,各类金融机构均在积极布局个人养老金市场。
“与基金、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相比,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的最大优势就是寿险公司长期经营养老保险业务,对长寿风险有更准确更深刻的认识,管理长寿风险的能力更强,经营个人养老年金保险的安全可靠性更高。相对劣势主要在于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与银行、基金公司来说还是有一定差距,投资能力相对不足”,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曾对蓝鲸保险表示。
东吴证券研报认为,商业银行具有天然的账户开立优势和丰富网点资源及客户储备,竞争优势明显。资金账户作为个人养老金入口端,商业银行或将进一步深化自身在客户储备的优势,并且作为Ⅱ类户未来有望给商业银行带来存款。可以预见的是,资金账户的潜在价值极高,对银行AUM、存款、中收等都将带来贡献。
公募基金的竞争优势在于资产主动管理能力强,投研能力领先同业,市场化程度更高,守正创新产品及业务、提升长期投资占比是公募基金参与个人养老金的升级方向。
保险公司在产品组合创设、长期投资资金管理能力、长寿风险管理、医疗健康养老产业协同等领域有着一定竞争优势。
“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未来有望为保险行业带来新的增量,资产长期配置能力强,广泛布局康养产业,以及通过‘保险+服务’提升客户粘性的头部险企将更具市场优势”,王一峰表示,产品创设将成为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核心竞争力,预计未来保本、收益稳健、多种缴费方式可供选择的商业养老保险有望在各类养老金融产品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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