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尊重权】用心服务,守护边境少数民族客户权益
发布日期:2024-09-24 文章类型:原创
2024年3月,一位名叫刀某的傣族村民踏入了富德生命人寿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分公司”)版纳中支营业大厅。作为一位生活在边疆山区的少数民族同胞刀某鲜有机会接触汉语,对于复杂的保险合同条款更是一头雾水。在购买保险产品后,他对保险责任仍感到疑惑,便来到这里咨询,希望能够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
在了解到刀某的困惑后,版纳中支柜面的工作人员联系会傣语的同事来到柜面用傣语为他耐心讲解合同条款。他们逐条翻译、细致解释,确保刀某能够完全理解。在工作人员的耐心服务下,刀某终于明白了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对自己的权益有了清晰的认识。
这次贴心的服务不仅为刀某解决了心中的疑惑,更让他深切感受到了富德生命人寿的专业与用心。他感慨地说:“虽然我的汉语不太好,但在富德生命人寿的服务下,我感受到了被尊重、被关心的温暖。”
二、案例评析
受尊重权作为消费者人身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本案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保障人身权利方面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宪法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和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的受尊重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人格尊严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是指消费者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人身自由权等受到尊重,不受非法侵害。任何人不得妨碍消费者的人身自由。2.消费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保险机构应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受尊重权。在本案例中,云南分公司通过提供傣语讲解服务,成功为少数民族客户提供了贴心的保险保障。这一服务举措不仅体现了云南分公司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更彰显了云南分公司对客户需求的深刻洞察和直诚关怀。
三、案例启示
(一)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应深入了解当地民族特色:积极开展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解消费者权益内容的活动。这些活动不仅能够提高少数民族客户对保险产品的认识和理解,还能够让他们深切感受到保险公司的关怀与温暖。
(二)消费者
作为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应了解自身权益,选择正规机构,理性消费与维权关注法律法规,增强风险意识,确保在完全了解保险内容及权益的前提下进行,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