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深圳市优质物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2013年11月18日,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富德前海基础设施”)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国际信托”)签署了《深圳市优质物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约定富德前海基础设施购买重庆国际信托发起设立的深圳市优质物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该信托计划”),购买金额为人民币7.99亿元。该信托计划的标的资产为深圳新亚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亚洲实业”)持有的深圳新亚洲国利大厦第2至4层商铺。由于新亚洲实业系我公司关联方,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此项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双方:富德前海基础设施与新亚洲实业。

二、定价政策: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下,该信托计划合同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

三、交易目的:在符合我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要求下,合理配置资产,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提高金融产品投资收益水平和投资管理能力。

四、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此项交易于2013年11月12日由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生保董字〔2013〕78号)。

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此项交易属于我公司正常的投资运作行为,在现有监管规定要求下签订信托购买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重庆国际信托对该信托产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安排,信托用款人提供了有效、足额的担保,以保证受益人在信托计划终止时取得信托本金和预期的信托收益。此项交易完成,对我公司偿付能力影响较小,符合监管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亦经我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独立董事同意此项交易。

特此公告。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