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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方面拓展保险投资渠道,允许保险公司成立夹层基金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来源:蓝鲸保险 关注次数:37【字体:

(来源:蓝鲸保险)

近日,在“2018中国金融年度论坛”上,中国保险创新研究院院长孙健对保险投资的未来发展方向提出8点建议,他指出保险资金应投资收入较高的基础设施、拓展非标投资比例、拓展普惠金融的贷款范围等。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经历了四个阶段”,孙健介绍到,第一个阶段是1980年到1985年,国内金融机构极少,保险资金没有投资;第二个阶段是1986年到1995年,保险资金有投资无监管,国家经济快速发展,险资在金融资产中占6%-7%,比例仅次于银行,在进入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借贷等领域后,造成很多不良资产;第三个阶段是保险资金有投资也有监管阶段,1995年《保险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和模式提出很高的要求,规定“不能买股票,不允许投股票”,限制较多,形成“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第四个阶段是从2003年至今,是“保险发展最好的阶段,监管也逐渐成熟”,偿一代到偿二代的监管与国际接轨,保险投资最好的表现是最近10年。

但保险资金投资仍存在多方面问题,孙健表示,与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相比,我国险企对债券的投资比例较低、对普惠金融贷款的比例及投资渠道较小,仅允许几家大的险企进入且只能投农产品的产业化;并且在很长时间内,我国保险资金都投向了国内、存入了银行,投入效率不科学,“尽管它是安全的,但是收益率是比较低的”。

此外,从整体来看,国家保险资金的运用余额一直增长快速,最近10年险企的产能增长为两位数,且未来还可能有快速增长。但由于金融的严监管、去杠杆及经济的下滑,2018年险资的投资收益截止到上半年仅3.8%,已较去年大幅度降低。

孙健表示,国家对保险业投资的允许范围在逐步扩大。2004年,保监会允许部分保险公司购买股票,险资可以直接入市是一个重要的起点,说明监管水平、险企运用资金的能力有所提高。2014年,投资范围扩展至不动产、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2016年,扩展至PPP项目;2018年,银保监会就保险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给予险企更多权益。纵观发展历史,保险投资范围逐渐从银行、贷款、证券,扩展至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基础设施。

那么,未来保险投资该如何拓展?针对投资发展的趋势,他提出以下建议:放开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加强资金的规模监管。

具体来看,孙健认为,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可以进行8方面拓展:第一,保险投资应投资收入较高的基础设施;第二,较大范围去做非标投资;第三,国债资金可以少量比例参与创业投资;第四,希望能提高保险公司基金投资比例;第五,稳步增加海外资产配置,但要注意 “不能把所有的境外固定资产都配置了”,也“不能因为货币贬值影响了保险业资产配置”;第六,允许保险公司成立夹层基金;第七,减少保险公司的现金持有量;第八,拓展普惠金融的贷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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