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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 取消事前审批

时间:2012年07月19日 来源: 关注次数:59【字体: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宣布在全国推广小额人身保险。

  为贯彻中央服务三农的政策精神,2008年保监会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区域从9个省(区、市)扩大到24个省(区、市),试点产品从最初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扩大到健康险,小额人身保险覆盖人数从首年239万人扩大到2011年的近2400万人,使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买得到和愿意买保险。

  从试点情况看,小额人身保险为缓解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农村家庭的冲击、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因此,保监会决定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小额人身保险。今后,农村户籍居民和城镇低保人群、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将能够享受到小额人身保险服务。为适应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给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坚实的保障,此次全面推广特别将小额意外险、与新农合结合的小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保险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对推广中可能产生的强制投保或捆绑销售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为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小额人身保险推广,推广方案将小额人身保险开办资格由审批变为备案,在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强化事后监管。同时,保监会还将对符合条件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减免监管费,对开展小额人身保险成绩突出的保险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参与保监会开展的各类创新和试点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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