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保监会提示】关于防范银保产品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18-10-11 文章类型:转载

     岁末年初,保险公司为冲击新年业绩,多组织“开门红”活动,保险销售人员面临业绩与奖金双重压力,各地出现多起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事件。

 个别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人员利用模糊表述的方法,向缺乏相关知识的金融消费者介绍一种与定期存款一样的“定期产品”,并称其利息高且保本无风险,实则诱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给金融消费者造成了不便甚至是损失,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保险机构的声誉。

 中国保监会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如在银行保险渠道误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可以在“犹豫期”内主动申请退保,或在“犹豫期”内客服人员致电询问是否反悔时,提出退保,“犹豫期”为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15个自然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http://bxjg.circ.gov.cn/web/site0/tab5247/info39495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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