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富德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富德资源”)与富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资产”)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9年5月31日,香港富德资源与香港资产签订了《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富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约定香港富德资源作为委托人,委托香港资产对香港富德资源委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2019年度管理费金额的上限为2,800万港币。按照港元兑人民币汇率0.88计算,2019年度管理费含税金额的上限为2,464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委托资产范围包括现金、有价证券等及其投资收益所形成的资产。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香港富德资源和香港资产均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属于需逐笔披露的资金运用类一般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香港富德资源于2013年初成立于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境外股权投资及融资平台,行业主要集中在能源、资源、化工、房地产、基础设施及金融领域,主要投资区域为中国、香港及美国。现注册资本为29,441,182,315.21港币,《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1848555。
香港资产于2012年12月14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设立,注册资本1亿港币,《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1839440。2013年7月23日,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核准,获发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牌照,成为一家持牌法团并持续提供投资管理及顾问服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等原则下,香港富德资源与香港资产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资产规模、投资目标、投资绩效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了管理费率。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经香港富德资源与香港资产共同确认,管理费率为0.35%,2019年度管理费金额的上限为2,800万港币。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双方每日计算基础管理费,逐日累计,按月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经香港富德资源与香港资产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一般关联交易,公司一般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主体审批,并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备案。2019年4月17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意香港富德资源与香港资产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年度双方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12,149,899.51元人民币。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