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及《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的规定,现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生命资产”)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年9月1日,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与生命资产签署《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下称“《委托协议》”),约定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作为委托人,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生命资产为投资管理人;生命资产接受委托,以专业人员和技能管理委托资产。
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2016年管理费率为0.12%;按照预计委托管理资产规模测算,对应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管理费用为人民币1,699.44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委托协议》约定,委托管理的资产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企业(公司)债券以及符合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公开上市股票、金融产品、融资回购与逆回购、货币市场投资以及以书面方式通知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德保控”)分别持有我公司10.57%股份和生命资产60%股权,且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的规定,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与生命资产存在关联关系;此项关联交易金额按预计的资产管理费用计算,即为1,699.44万元,未超过我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1%或3,000万元,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交通、邮电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等公共设施,以及不动产、农业、商业服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
生命资产注册成立于2011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788264073,注册号为440301105567322;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委托人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等原则下,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与生命资产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资产规模、投资目标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2016年管理费率为0.12%;按照预计委托管理资产规模测算,对应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管理费用为人民币1,699.44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协议》约定,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作为委托人,委托生命资产管理的资产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企业(公司)债券以及符合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公开上市股票、金融产品、融资回购与逆回购、货币市场投资以及以书面方式通知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生命资产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
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向生命资产支付委托资产管理费,管理费率为0.12%;管理费逐日累计,按月支付;每月初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直接将管理费支付给生命资产。
2016年9月1日,《委托协议》经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与生命资产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满后,若各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我公司规定,此项一般关联交易的审批层级为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2016年8月,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意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与生命资产签署《委托协议》。
六、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此项交易属于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正常的投资管理行为,在现有监管规定的要求下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不存在损害我公司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完成,我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本年度与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此次交易是本年度富德前海基础设施公司与生命资产发生的唯一一笔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699.44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此项交易无需董事会审批,故未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九、承诺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