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
《综合运营管理服务协议》之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年)6号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1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的规定,现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与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富德资源”)签订《综合运营管理服务协议》(下称“协议”)之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月19日,我公司与深圳富德资源签订《综合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约定我公司为深圳富德资源提供人事、投资(含股权和非股权类投资)、品牌、风控等综合运营管理服务,协议有效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报酬费用上限为人民币1.1亿元。

(二)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凭借综合管理、投资渠道和资源的优势,为深圳富德资源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策划、履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对项目投资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评估、与潜在的合作方进行接触和谈判、协助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对投资项目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以及各类风险的防控等服务。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源开发利用及配套项目相关的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他相关服务业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各种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生产、经营;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冶炼、深加工及相关贸易(以上需凭许可证经营)。

法定代表人:李春彦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公司成立之初注册资本为100,000万人民币,后增资至800,000万人民币。

(二)与我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深圳富德资源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监管规定,其为我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依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1号)的规定,对服务费用的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1号)规定,该关联交易类型为服务类关联交易,不涉及监管规定对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比例要求。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该重大关联交易经我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综合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决议》(富保寿关联交易委发字〔2023〕7号)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提交我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综合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决议》(富保寿董字〔2023〕53号)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该重大关联交易经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慎审查,各独立董事就此次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内部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及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影响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同意此次交易。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