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与河源巴登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迪迪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原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之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年)2号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1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等相关监管规定,现将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前海基础设施”)与河源巴登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河源巴登”)、迪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迪迪集团”)签订《〈原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之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2月31日,前海基础设施与河源巴登、迪迪集团签订《〈原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下称“协议”),协议约定前海基础设施将河源巴登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未付利息共计2,491,322,527.48元分笔延期至2027年3月31日,迪迪集团为河源巴登在协议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向前海基础设施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交易标的情况
前海基础设施将河源巴登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未付利息合计2,491,322,527.48元分笔延期至2027年3月31日,债务延期期间按年利率8%计息,其中部分逾期利息(3,156,444.43元)不计息,债务延期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迪迪集团同意为本协议项下河源巴登的还本付息义务向前海基础设施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利息、违约金、前海基础设施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交通、邮电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等公共设施,以及不动产、农业、商业服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另行报批)。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于2013年3月27日起发起成立,2013年8月21日首笔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后经增资现注册资本为388亿人民币。
2.关联法人名称:河源巴登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自有物业租赁;园林绿化;舞台美术设计;销售:演出服装、日用品;停车服务;住宿、中式餐、西餐、会议、温泉、SPA、棋牌室、健身房、KTV、演艺、日用百货销售、酒销售、布草衣服水洗干洗、保龄球、网球、电影放映、休闲健身、桑拿、按摩、沐足、滑雪场、水上乐园、酒吧、旅游景点管理服务、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游乐园;疗养院;保健服务;休闲观光活动;休闲度假服务;拓展训练;烟零售;教育项目投资;医疗项目投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康复与养老服务;医药、医疗耗材和医疗器械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何再新
注册地: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街道巴伐利亚庄园行政办公楼一层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于2010年12月20日发起成立,2010年12月17日首笔注册资本为0.2亿元,后经增资现注册资本为15亿人民币。
3.关联法人名称:迪迪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不含自办酒店);自有物业租赁;园林绿化;舞台美术设计;演出服装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法定代表人:何再新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学府路深圳软件产地2栋C座1102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于2010年10月19日发起成立,2010年9月28日首笔注册资本为0.05亿元,后经增资现注册资本为10亿人民币。
(二)与我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前海基础设施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我公司持有迪迪集团49%股权,迪迪集团持有河源巴登100%股权,迪迪集团、河源巴登为我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监管规定,三者均为我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等原则下,本次交易主要考虑到当前该不动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项目公司实际运营需求,确定提供借款延期年限、年利率及连带责任保证,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规定,该关联交易类型为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不涉及监管规定对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比例要求。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该重大关联交易经我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关于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河源巴登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迪迪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原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决议》(富保寿关联交易委发字〔2022〕6号)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提交我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关于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河源巴登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迪迪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原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决议》(富保寿董字〔2022〕52号)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该关联交易经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慎审查,各独立董事就此次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内部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及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影响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同意此次交易。
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