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资金运用类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9年)1号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资产”)就我公司资产委托管理事宜签订《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下称“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9年1月4日,我公司与生命资产就我公司资产委托管理事宜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我公司作为委托人,委托生命资产对我公司委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委托资产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公开上市股票、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以及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形成的资产。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生命资产为我公司股东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的相关规定,生命资产系我公司关联方,且此项交易金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生命资产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超过千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264073。经营范围为委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等原则下,我公司与生命资产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资产规模、投资目标、投资绩效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了管理费率。
(二)定价依据
按照上述定价政策,我公司与生命资产共同确认管理费率为0.085%(含税),2019年度的管理费含税金额的上限为1.2亿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管理费率测算,我公司2019年需向生命资产支付的资产管理费用预计为1.2亿元。实际支付的管理费与实际委托资产规模相关。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双方每日计算基础管理费,逐日累计,按月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委托管理协议经我公司与生命资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前,如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应友好协商并尽快促成新协议的签署。协商期间,本协议视为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一年),双方仍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经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关于<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决议》(富保寿董字〔2018〕59号)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生命资产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另1名董事委托相关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表有效票数8票,同意票4票(4名董事回避表决)。
另外,此项关联交易经我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独立董事就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此项交易。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止本协议发生日,2019年我公司与生命资产未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含此次交易)。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