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富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富德资源”)与富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资产”)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7年1月25日,香港富德资源与香港资产签署《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富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下称“《委托协议》”),约定香港富德资源作为委托人,委托香港资产对委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协议于2017年1月1日生效,预计香港富德资源2017年需向香港资产支付的资产管理费用为港币4,186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鉴于香港资产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设立,具有合法提供资产管理的牌照,香港富德资源委托香港资产进行投资资产管理。委托资产范围包括货币市场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等,以及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形成的资产。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香港富德资源和香港资产都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金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香港富德资源于2013年1月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港币290.91亿元,《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1848555。 香港资产于2012年12月14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设立,注册资本为港币1亿元,《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1839440。2013年7月23日,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核准,获发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牌照,成为一家持牌法团。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等原则下,香港富德资源与香港资产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资产规模、投资目标、投资绩效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了管理费率。

(二)定价依据

按照市场化原则,香港富德资源与香港资产共同确认基础管理费率为0.37%,同时约定了超额收益管理费的计提方法及费率,实际超额收益管理费将由超额收益管理费与投资绩效评估得分计算得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的管理费率测算,香港富德资源2017年需向香港资产支付的资产管理费用预计为港币4,186万元。实际支付的管理费与实际委托资产规模及投资业绩相关。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双方每日计算基础管理费,逐日累计,按月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委托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7年度香港富德资源和香港资产无其他关联交易。

六、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此项交易属于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富德资源向香港资产正常的投资委托管理行为,在现有监管规定的要求下签订《委托协议》,不存在损害我公司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完成,我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富保寿发〔2016〕134号),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我公司总经理审批。2017年1月19日,我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意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富德资源与全资子公司香港资产签署《委托协议》。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