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咨询服务协议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富德资源投资控股”)签订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目的、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是我公司投资平台公司,该公司未配置投资团队,相关投资项目的管理由我公司投资团队操作,因此,我公司与富德资源投资控股签订投资咨询服务协议。
(二)交易概述
2016年12月30日,我公司与富德资源投资控股签订《投资咨询服务协议》,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4.635亿元,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由于我公司持续为富德资源投资控股2016 年以前的存量投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咨询服务费金额为4.635亿。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富德资源投资控股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发〔2007〕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和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富保寿发〔2016〕134号)的相关规定,该项交易超过3000万元,属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6923979L)2013年成立于深圳,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春彦,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8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资源开发利用和配套项目相关的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各种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生产、经营;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冶炼、深加工及相关贸易(以上需凭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等原则下,由于我公司持续为富德资源投资控股2016 年以前的存量投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支付我公司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 肆亿陆仟叁佰伍拾万元整(小写:RMB 463,500,000元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根据协议约定,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支付我公司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 肆亿陆仟叁佰伍拾万元整(小写:RMB 463,500,000元 )。
(二)交易结算方式
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需在我公司履行合同完毕后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咨询服务费。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 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6年度与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无其他关联交易。
六、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富德资源投资控股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审批,我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由总经理审批通过,同意与富德资源投资控股签订《投资咨询服务协议》。
七、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我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日常的经营行为,签订《投资咨询服务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规定。
八、独立董事意见
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其它关联交易,根据《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审批,故未出具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