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临时资金融通协议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向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前海基础设施”)签订临时资金融通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目的、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前海基础设施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障集团整体流动性水平,我公司为前海基础设施提供融通资金,确保其正常经营和投融资业务。
(二)交易概述
2016年12月30日,我公司与前海基础设施签订《临时资金融通协议》,向前海基础设施提供融通资金人民币370.66亿元,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已收回119.84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借款金额为370.66亿元,用以解决前海基础设施日常经营和投融资活动资金不足问题。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前海基础设施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发〔2007〕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富保寿发〔2016〕134号)的相关规定,该项交易超过3000万元,属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54625565)2013年成立于深圳,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建设交通、邮电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等公共设施,以及不动产、农业、商业服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另行报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等原则下,根据前海基础设施融资用途不同,可获取收益的存款利率不同,在维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融资利率分别为4.35%、4.13%、3.90%、3.60%、3.38%、3.3%、3.06%和2.93%,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利息合计为9.29亿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向前海基础设施提供融通资金人民币370.66亿元,融资利率根据融资用途不同,可获取收益的存款利率不同,分别为4.35%、4.13%、3.90%、3.60%、3.38%、3.3%、3.06%和2.93%。
(二)交易结算方式
前海基础设施将根据双方协商日期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临时资金融通协议》 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融资期限为单笔资金融入日起算1年(365天),到期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6年度与前海基础设施累计发生关联交易 80亿元。
六、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前海基础设施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审批,我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由总经理审批通过,同意向前海基础设施提供融通资金人民币370.66亿 元。
七、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我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日常的经营行为,《签订临时资金融通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规定。
八、独立董事意见
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其它关联交易,根据《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审批,故未出具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