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2014年度)》的公告

2014年1月17日,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本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资产”)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2014年度)》。双方于 2014 年4月3日正式签署该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

经与生命资产预估测算,依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2014年度)》,本公司2014年需向生命资产支付的资产管理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17亿元。实际支付的管理费与实际委托资产规模及投资业绩相关,如果实际情况不显著低于预估水平,则支付和收取的管理费构成本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本公司与生命资产参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及有关协议条款进行,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