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信息技术服务统一交易协议的信息披露公告

统一交易协议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2年)4号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1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等相关监管规定,现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与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德保控”)签订信息技术服务统一交易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6月14日,我公司与富德保控签订了《信息技术服务统一交易协议》(下称“协议”),主要约定我公司作为委托方,委托富德保控向我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并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向富德保控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交易双方按月对账,以季度为结算周期,富德保控应于结算周期结束后次月10个工作日前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应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富德保控支付服务费用。协议自交易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该关联交易系我公司正常经营管理行为,交易本身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监管规定。

(二)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作为委托方,接受富德保控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开发服务、IT专业咨询服务、系统需求开发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及IT管理成本项目。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设立保险类企业;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法定代表人:张峻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1号A栋201室

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

(二)与我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富德保控持有我公司10.57%的股权,为我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依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1号)规定,对服务费用的协商及调整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1号)规定,该关联交易类型为服务类关联交易,以业务收入或支出金额计算交易金额,不涉及监管规定对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比例要求。

根据协议约定,2022年度我公司向富德保险控股支付的信息技术服务费用预估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0300万元(含税),最终结算金额按收费标准进行核算。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该关联交易经我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关于向富德保控支付财资共享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及综合管理服务费用的决议》(富保寿关联交易委发字〔2021〕13号)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提交我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以《关于向富德保控支付财资共享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及综合管理服务费用的决议》(富保寿董字〔2021〕63号)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该关联交易经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慎审查,各独立董事就此次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内部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及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影响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同意此次交易。

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