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生命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广告费和业务
宣传费分摊协议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深圳市生命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置地”)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5月17日,我公司与生命置地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协议约定我公司分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至生命置地税前扣除,分摊金额2500万元。此项交易不涉及实际资金往来。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在2018年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按实际情况分摊至生命置地扣除。我公司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约定计算应分摊至生命置地的费用,生命置地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我公司归集至生命置地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二、交易对手情况

生命置地成立于2010年11月1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65718212Q,注册资本为15亿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

我公司是生命置地的控股股东,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规定,此项交易属于利益转移类一般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

根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分摊金额2500万元,无实际资金往来。

(二)交易结算方式

双方无实际资金往来,不涉及交易结算方式。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定价政策

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独立交易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确定分摊协议的金额标准,未与市场情况发生偏离,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5月17日,本年度我公司与生命置地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8,774,476.19元。

五、中国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