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4〕7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金管罚决字〔2024〕21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明,富德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编制虚假财务资料。2023年1月-2023年7月,重庆分公司向重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2家供应商支付14笔业务及管理费,支付金额2524199元,其中1338435元回流至重庆分公司部分工作人员,用于银保业务日常经营。

二、向其他机构支付不正当利益。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3日,重庆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某分公司”)开展名为“备战2023年邮政渠道旺季储客活动”的培训活动。2023年1月6日,重庆分公司向重庆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本次培训费用431000元。培训内容与重庆分公司产品、服务或品牌形象等无关,重庆分公司没有对上述培训进行实质管理、审核,仅代中国邮政某分公司支付培训费。

上述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决定对分公司罚款29万元。

上述向其他机构支付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决定对重庆分公司罚款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