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年)3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23〕14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明,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在营销员培训活动中,个别培训课件存在违规内容。

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5〕3号)第四十四条及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广东银保监局对广东分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0.6万元,对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陈振宇警告并罚款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