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6年)4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保监罚(2016)23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江苏分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分公司的产品培训PPT使用误导性以及夸大收益的表述。分公司提供给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PPT《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责任及卖点》和《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启动》含有误导性和夸大收益的表述。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江苏保监局责令江苏分公司改正,并决定对分公司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