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2年)2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保监罚[2012]1号)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在保险业务经营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1年1月起,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聘任未经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的徐慧敏为生命人寿临沂中心支公司实际负责人。

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